14 规划选址与规划设计条件

13 其他类专项规划
2024年5月20日
15 信息技术服务
2024年5月20日
13 其他类专项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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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信息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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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规划选址与规划设计条件
14.1 规划选址、选线
14.1.1 控详层面(建设项目)规划选址、选线规划

序号设施性质设施类型规模计费单价备注
1公共服务设施  10万元/处 
2交通设施用地选址大型设施50万元/处 
3一般设施15万元/处 
4单项选线铁路、轨道交通3万元/公里最低基价10万元
5道路工程1.5万元/公里最低基价5万元
6市政设施用地选址大型设施30万元/处 
7一般设施15万元/处 
8单项选线一般管线1.5万元/公里最低基价5万元
9特种管线2.5万元/公里最低基价8万元

 注:
1、公共服务设施类,设置专业差异系数,其中社区服务1.3、中小学1.2、医疗卫生1.2、养老0.9、殡葬2.5、文化0.8、体育0.8,其余1.0。
2、交通设施类
(1)大型设施包括机场、火车站、港口、交通枢纽等;设置专业差异系数,机场2.5、火车站1.5、港口1.5、交通枢纽1.0;
(2)一般设施包括轨道交通车辆段、铁路作业区、服务区、管理中心、加油站、停车场、公共交通的辅助设施等;设置专业差异系数,轨道交通车辆段1.5、铁路作业区1.5、服务区1.0、管理中心0.8、加油站0.8、停车场1.2、公共交通的辅助设施1.0;
(3)道路工程设置专业差异系数,高速公路1.5、主干路1.2、次干路1.0、支路(乡村道路)0.8;
(4)特定通道,如越江隧道(桥梁)、地下道路等,参照单项选线中铁路、轨道交通类执行;
(5)单项选线如增加节点竖向规划,则计费单价另行增加3万元/处;
(6)单项选线如遇复杂路段,可在上述单价基础上乘以系数1.1-1.3。
3、市政设施类
(1)大型设施包括原水水库、雨污水处理厂、燃气厂、电厂、500KV等级以上变电站、水利枢纽、垃圾综合处置场等;设置专业差异系数,原水水库1.5、雨污水处理厂1.2、燃气厂1.0、电厂1.2、500KV等级以上变电站1.0、水利枢纽0.8、垃圾综合处置场1.2;
(2)一般设施包括各专项除上述所列的各类其它设施,如消防站、泵站、调压站、工作井、阀室、泵闸、机房、停车设施等,可按规模等级按系数0.8-1.5计取;
(3)一般管线包括上水管、压力≤0.8MPa燃气管、雨污水干管等;供电管线指35KV(含35KV)等级以下线路;
(4)特种管线包括输油管、热力管、专用物料管等;
(5)单项选线如增加节点竖向规划,则计费单价另行增加3万元/处;
(6)单项选线如遇复杂路段,可在上述单价基础上乘以系数1.1-1.3。
4、方案调整按实际产生的工作量另行计费,一般不低于原设计计费的30%。
14.1.2 总规层面(专项规划)规划选址、选线规划
以规划对象的功能要求为基础,论证规划对象的起讫点、规模、主要节点形式等技术指标,研究项目选址、选线地区的用地条件和实施条件,规划深度与专项规划中的选址、选线规划一致,并对后续控详编制(或调整)提出指导要求的选址、选线规划。
按上述14.1.1控详层面(建设项目)规划选址、选线规划计费的60%计取,最低基价为10万元。
14.2 规划设计条件
14.2.1 设计任务书编制
1、按各规划层次的设计计费的20%计取。
2、计费基价10万元。
3、上述费用不含评审费用,费用另计。
14.2.2 招标标书编制
1、按招标标的的20%计取。
2、计费基价25万元。
3、提供答疑、组织专家评审、会务组织的。按规划咨询,教授级高工5000元/工日,高工4000元/工日,工程师3000元/工日计取。
4、上述费用不含会务组织费用
14.2.3 土地出让阶段的设计条件编制
1、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计费计取。
2、最低基价15万元。
3、上述费用不含专家评审费用,费用另计。
14.2.4道路交通设施规划设计条件
交通设施详细规划收费标准

项目类别计费单价备注
线路道路5万元/公里 
公路3万元/公里 
交叉口平面交叉口2万元/个 
立体交叉口5万元/个 
交通组织交通组织1万/hm²最低收费10万元
其他设施其他设施1-5万元/个 

 注:
1、不同等级道路(公路)采用不同系数,支路(三级公路)1.0,次干路(二级公路)1.2,主干路(一级公路)1.3,快速路(高速公路)1.5。
2、不同立体形式交叉口采用不同系数,分离式立交1.0,互通式立交1.5。
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20万元。
3、上表计费标准中不含用地调整的费用。
4、以上区域交通控制性详细规划考虑项目深度和工作量增加等情况,可乘以1.2-1.5的调整系数。
5、如需做客流预测,则根据工作量乘以1.5-1.8的调整系数。
14.2.5交通设施(不含道路)规划设计条件。
本节交通设施是指除道路(公路)以外的其他交通设施的选址及规划条件,道路(公路)的规划条件可参照道路交通详细规划的相关条款。
交通设施类(不含道路)交通规划条件收费标准

序号项目类别单价基准(万元/处)
1区域综合交通枢纽80
2公交场站30
3停车场40
4加油加气站50
5公路客运枢纽30
6公路货运枢纽30
7其他20

 注:
1、区域综合交通枢纽可根据其衔接交通方式和工作量乘以调整系数,航空枢纽2.0-3.0,铁路枢纽1.5-2.5,轨道枢纽1.0-2.0等。
2、公交场站可根据其类型和工作量乘以调整系数,公交枢纽1.0-2.0、公交首末站1.0-1.5,公交中心站(停车场)1.2-1.8,公交保养场(大修厂)1.5-2.0,其他为1.0。
3、停车场、加油加气站、公路客运枢纽、公路货运枢纽及其他交通设施的规划条件可根据其类型及工作量乘以1.0-2.0的调整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