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服务”“住家教师”被盯上了,鼓励群众投诉举报
〖A〗、“家政服务”“住家教师”等违规学科培训将被查处,鼓励群众投诉举报 教育部办公厅近日发布了《关于坚决查处变相违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问题的通知》,明确将查处各类学科类校外培训的隐形变异情况,其中包括以“家政服务”“住家教师”等名义违规开展的学科类培训。
〖B〗、政策核心:全面禁止变相学科类培训违规形式界定:通知明确禁止以“家政服务”“住家教师”“众筹私教”等名义开展学科类培训,同时禁止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或在职教师违规补课。例如,部分机构将住家教师包装成“新家政”,月工资高达2万至3万元,甚至提供食宿,此类行为已被纳入监管范围。
〖C〗、隐蔽性强:部分机构可能通过“家政服务”“住家教师”等名义变相违规培训,但此次查处基于实地核查,证据确凿。监管措施与后续行动 属地责任强化:通报要求相关区教育部门履行监管主体责任,加强后期巡查力度,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防止违规培训反弹。
〖D〗、违规行为界定与覆盖范围 违规主体:未经审批的校外培训机构(含线上平台)开展学科类培训;在职教师参与有偿学科类补课(包括“一对一”“住家教师”等);组织或参与以托管、夏令营、家政服务等名义变相开展学科培训的行为。
〖E〗、车贷、房贷困难:购车购房贷款可能被拒;公积金贷款受阻:购房时只能选择更高利息的商业贷款。处罚特点突破传统手段:不同于对在职教师的绩效、职称等处罚,非在职教师无编制约束,传统处罚方式无效。以失信论处:通过征信惩戒形成长期约束,提高违规成本。
〖F〗、法律分析:禁止。“双减”政策落地以后校外培训被禁止,目前多地已经出台了禁止“一对一”私人家教,教育部出台新规坚决查处变相违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问题,明确一对一家教、住家私教、思维素养等7种隐形变异学科类校外培训,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可以在居民楼开幼儿园吗
法律分析:幼儿园设在小区内可能对居民造成不便,这在法律上是不被允许的。幼儿园的日常教学活动会产生噪音,这可能违反了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因为它可能扰民。因此,在居民楼内设置幼儿园是不合法的。然而,如果幼儿园能够得到小区大多数业主的同意或理解,它仍然有可能合法运营。
在居民楼内开办幼儿园需要满足一系列法定条件和程序,具体是否可行需根据以下关键因素综合判断:法律法规要求建筑性质 必须确认该居民楼规划用途是否包含教育功能。根据《城乡规划法》,擅自改变住宅用途属违法行为,需先向规划部门申请住改非手续,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一楼可办:通常情况下,在居民楼的一楼可以开办小型幼儿园。这是因为一楼相对容易进行安全管理和儿童疏散。院子要求:如果幼儿园位于一楼,应当有院子圈起来,以确保儿童的活动空间安全且受控。资质审批:教育局审批:幼儿园必须具备教育局审批的合法资质。
居民楼补课违法吗
法律分析:私开补习班是违法的。教育局明确规定,在职教师不能在假期私自对学生补课,也就是说不能暑假办补习班。根据以往情况,凡在职教师利用寒暑假办班的,都没有而且也得不到教育局批准,因为教师有休息权、参加培训权,教师这些权利在假期里要得到维护。
年10月15日起施行的《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明确禁止任何形式的违规学科类补课,违者最高可处10万元罚款。
场所违规:在居民楼、酒店、咖啡馆等非审批场所“一对一”有偿补课;形式违规:通过即时通信、网络会议等方式线上授课;名义违规:以“家政服务”“家庭教育指导”“住家教师”等名义变相开展学科培训。处罚措施:若被查处,可能面临警告、退还所收费用、罚款(最高10万元),情节严重者可能被吊销许可证件。
居民楼里办补习班或者是学生住宿违法。根据相关规定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居民楼里办补习班或者是学生住宿违法么?
居民楼里办补习班或者是学生住宿违法。根据相关规定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法律分析:违法。在居民楼里办音乐培训的经营行为已侵犯楼内其他住户的相邻权,住户有权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若协商不成或者被侵权的业主在向物业、居委会、辖区派出所等部门求助无果后,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该行为,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私开补习班是违法的。教育局明确规定,在职教师不能在假期私自对学生补课,也就是说不能暑假办补习班。根据以往情况,凡在职教师利用寒暑假办班的,都没有而且也得不到教育局批准,因为教师有休息权、参加培训权,教师这些权利在假期里要得到维护。
自己居民楼可以办托管业务吗
居民楼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办理托管业务,但法律风险和实际限制较多,需谨慎评估合规性。法律限制:需经全体利害关系业主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业主不得擅自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若需在居民楼内开展托管业务,必须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如楼上楼下邻居、同层住户)。
居民楼自家开设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服务,并非一定需要全体业主同意,但需要经过有利害关系的业主的一致同意。分析说明: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的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
长沙居民楼内可以办托管,但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具体规定如下:法律约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这意味着,如果要在居民楼内开设托管班,首先需要确保不违反这一法律规定。
托管一般不能在住户(居民楼)里开。分析如下:法律法规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这意味着,将居民楼内的住宅改为托管机构用途,改变了房屋的使用性质,很可能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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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不错《教师居民楼起名字:教师居民楼起名字好吗》内容很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