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2024年5月20日为加强本公司的规划设计质量管理,严格规划设计程序,增强职工的质量意识,确保《城乡规划法》、《建筑法》和国家有关建设项目强制性标准在我公司有效贯彻,提高规划设计质量,搞好规划咨询服务,特制订本规定。
一、质量保证体系
设计质量管理实行专业设计人、专业校审人、技术负责人三级负责制。
二、设计管理管理程序及图纸会审制度
图1 规划设计质量管理程序图
1、业务洽谈、签订《规划设计合同》
(1)审查委托方提供资料,要求委托方提供上位规划、专项规划、地形图、有关立项报告和政府文件等基础资料。
(2)与委托方商定规划设计内容、工期、提供成果要求,测算规划设计费用,签订《规划设计合同》。
(3)《规划设计合同》需经公司董事长审签,并盖公司合同专用章方可生效。
2、规划设计前文件审查
(1)对《规划设计合同》等文件进行审查,做到未签订《规划设计合同》的项目不进行设计。
(2)规划方案设计,审查委托方提供的基础资料。做到无委托方“规划设计要点”、“委托设计通知书”等资料,不进行方案设计。
(3)规划设计前期费,做到首付定金不到账不进行规划方案设计。
3、确定项目负责人,落实规划设计条件
(1)由部门项目负责人选,报总经理批准。
项目负责人应由富有设计经验并具有相应组织能力的技术人员担任。
(2)项目负责人组织项目设计组,落实设计条件。
4、内部图纸会审制度
(1)各专业规划设计人员按规划条件要求进行方案设计。
(2)同专业人员进行校核,并填写校核记录。
(3)项目负责人进行会审,并填写会审意见。
(4)科室负责签署送总工审查意见。
(5)主任工程师审核,并填写审核意见。
(6)总工审定,并填写审定结论。
(7)公司董事长签发。
5、外部图纸审查
(1)向委托方提供经内部图纸会审后签发的图纸等设计文件。
(2)专业设计人员、项目负责人等参加规划部门或当地政府组织的“规划方案专家评审会议”。
(3)各专业设计人员按照规划部门、当地政府的专家审查意见对“规划方案”进行修改。
(4)按照内部图纸会审制度要求对修改后的规划成果进行审查。
(5)按公司出图管理规定向委托方提供规划设计图纸。
(6)规划设计变更:由专业设计人员使用公司设计变更通知单出具,须经校审人员及总工签字并加盖出图专用章,重要变更须经会审。
(7)其它:与外单位合作完成的规划设计任务,须请公司总工验收把关,规划成果存档。
三、后期服务管理
1、根据《城乡规划法》、《建筑法》及行业有关规定,规划设计单位应为委托方提供后期咨询服务,以上工作由项目负责人及专业设计人承担。
2、涉及规划设计变更、评估、修改,按照法定程序由项目负责人及专业设计人负责。
3、本公司所出具规划设计文件、图纸没按以上质保体系会签并加盖本公司设计出图专用章一律无效。
图2 成果图纸会审记录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
项目负责人 | 专业 | 设计人 | |||
校审记录: 经本人对 规划设计文件进行校审,情况如下: 经复审:以上问题已解决(详见校核记录单),同意送项目负责人会审。 校核人: 年 月 日 | |||||
会审意见: 经本人组织对该专业设计文件进行会审,认为符合要求,同意送审。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 |||||
该项目已完成了校审工作,本人认为符合要求,同意送审。 科室负责人: 年 月 日 | |||||
审核意见: 经本人对该专业的设计审核(详见审核记录单),认为符合要求,同意送总工审定。 审核人: 年 月 日 | |||||
审定意见: 经审定,该项目该专业设计文件合格,同意送董事长签发。 总 工: 年 月 日 | |||||
该设计文件,业经会审通过,同意签发。 董事长: 年 月 日 | |||||
四、质量责任
1、规划设计文件质量责任:由于规划设计文件出现的质量事故,由设计人员、项目负责人、校审人员、技术负责人承担相应责任,并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主要责任人和有关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和公司质量事故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2、后期服务责任:由于项目负责人、专业设计人员不履行职责或玩忽职守造成的质量事故,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有关主管部门作出处理意见,公司有关人员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质量奖励
本公司鼓励规划设计人员精心设计、优质服务、多出精品,对获奖者给予精神奖励外,公司里按下列标准给予物质奖励。
1、获得国家级优秀规划设计奖项的,给予该规划项目组5000-10000元奖励。
2、获得省级优秀规划设计以上奖项的,给予该规划项目组2000-5000元奖励;
3、获得本公司组织设计评选优胜者,给予该规划项目组1000-2000元奖励。
六、质量事故征处
规划设计质量事故分为:一般性质事故、较严重质量事故、严重质量事故三类。
1、一般性质量事故及惩处
由于规划设计成果质量原因,而造成在专家审会上没有通过或造成规划设计返工较大的;在规划执行中造成一定不良后果的,称为一般性质量事故。
一般性质量事故根据责任大小和造成不良影响的程度,经公司技术委员会讨论决定,扣除直接责任者所得全年奖金的10-20%,间接责任人所得全年奖金的5-10%,直接责任者和项目负责人向公司写出书面检查。
2、较严重质量事故及惩处
由于规划设计成果质量原因,在实施中造成较大的返工,经济损失在0.5-2万元之内的,在运行中产生较为严重后果的,但委托方未向我公司要求赔偿经济损失的称为较严重设计质量事故。
较严重规划设计质量事故,根据责任大小,经济损失程度和造成不良影响程序等。经公司技术委员会讨论决定,扣除直接责任者所得全年奖金的20-30%,间接责任者所得全年奖金的10-20%,并向公司写出事故原因和书面检查,以作晋升职称的考核资料。
3、严重质量事故及惩处
由于规划设计成果质量原因,在实施中造成重大返工,并严重影响项目进度,或在执行中产生重大不良后果的,造成经济损失2万元以上的,而且建设单位或管理单位要求我公司赔偿经济损失的称为严重规划设计质量事故。
严重规划设计质量事故,根据责任大小及造成经济损失大小和造成不良影响的程度,经技术委员讨论决定,扣除直接责任者所得全年奖金的30-50%,间接责任者所得全年奖金的20-30%,并向公司写出事故原因和书面检查;直接责任者本年度考核最高为基本称职,如为不称职降一级职称使用;如连续两年为基本称职,降一级职称使用。间接责任者本年度考核最高为称职。
4、由于规划设计质量原因造成的项目质量事故达到国家规定的重大项目质量事故标准的,按照上级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理意见,我公司对有关责任人承担的质量责任作出相应的行政和经济处罚。
七、本办法自二O一七年十二月一日起执行。